連鎖超市是一個法人的。
如果該超市是個體工商戶的,就不是法人。個體工商戶不屬於法人,個體工商戶沒有法人代表,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是經營者。
依據《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爲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爲個體工商戶。”
其次,有些情況下,超市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還要看是屬於加盟還是直營。一般直營屬於分支機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不能成爲法人,不具備獨立的財產和經費,也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