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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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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平仄

分字是平仄兩用字,分別屬於平水韻的平聲十二文韻部和去聲十三問韻部。

分 文韻,平聲 (fēn):音餴。《說文》別也。從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分 問韻,去聲 (fèn):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又均也,分劑也。

fēn讀第一聲爲平聲字,fèn讀第四聲爲仄聲字

分,普通話讀音爲fēn ,fèn 。《說文解字》別也。從八從刀,刀以分別物也。甫文切。“分”字的基本含義爲區劃開,如:分開引申指“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如:分發。

在現代漢語中,“分”字也可用於名位、職責、權利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