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發布,沒有批准公告的機動車輛不得生產和對外銷售,車管部門也不予上牌,機動車輛公告是車輛在車管所上戶的唯一依據。
其內容包括:
1、推進生產准入管理,定期《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2、規範企業申報《公告》工作程序
3、加強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產品合格證管理工作
4、加強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監督管理工作等。
意思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發布,沒有批准公告的機動車輛不得生產和對外銷售,車管部門也不予上牌,機動車輛公告是車輛在車管所上戶的唯一依據。
其內容包括:
1、推進生產准入管理,定期《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2、規範企業申報《公告》工作程序
3、加強生產一致性管理和產品合格證管理工作
4、加強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監督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