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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至1歲或10公斤以下的嬰幼兒,應使用嬰兒用臥牀,或後向幼童用座椅,1至4歲或10至18公斤的幼童,可以使用幼童用座椅,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兒童,則可在不勒頸的安全情形下直接系安全帶,但是如果因爲身形較小會勒到脖子,就要搭配使用學童用座椅。
4至12歲或18至36公斤的小孩,乘坐小型車時必須繫上安全帶,如果因爲兒童身高不足,安全帶會勒到脖子的話,則要配合加裝兒童用座椅,以降低可能的交通事故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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