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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
第7.2.5條“7.2.5供消防撲救人員進入的視窗的淨高度和淨寬度均不應小於1.0m,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於1.2m,間距不宜大於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於2個,設定位置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視窗的玻璃應易於破碎,並應設定可在室外易於識別的明顯標誌。”
消防逃生視窗標識尺寸爲20cm等邊三角形格式,採用不幹膠材質,直接撕開粘貼於玻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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