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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控制的一般方法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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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控制的一般方法有幾種

一、事故現場的處置方法是什麼

(1)立即停車——凡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肇事後逃跑,甚至置傷亡人員或國家財產不顧,只爲了逃脫個人罪責而跑掉,是嚴重的違法行爲,也是極不人道和違反社會公德的惡劣行爲,其結果只會受到法紀的加重處罰。所以駕駛員肇事後必須馬上停車。

(2)立即搶救傷員和物資——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死亡人員,確屬當場死亡而無絲毫搶救希望者,應原地不動,用草蓆、篷布、塑料布等物覆蓋。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進行搶救。如果受傷者傷勢較輕,可暫留現場等待交警處理。如果傷勢較重,應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靠近市區的還可以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或請醫院派車前去搶救。同時要用白灰、石頭、繩索等物將傷員倒位描出。如一時無過車輛或救護車,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着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並要留人員看護現場。若無人傷亡,應迅速搶救物資和車輛。

(3)保護原始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對於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瞭解事故情況,正確處理事故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現場保護的內容有: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現場保護方法是:尋找現場周圍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杆、繩索等,設定保護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標圍現場時,應儘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後,再行疏通。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肇事點轄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交通事故報警電話號碼,全國統一爲122.報告內容有: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和姓名、住址、肇事車輛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等。交警到達現場後,一切聽從交警指揮並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警進行現場勘察和分析等。

(5)現場急救——交通事故發生時,輕者造成皮破血流,重者肢殘骨折,甚至死亡。交通事故傷員的搶救,主要是院前急救及院內急救兩部分。院前急救在我國目前還屬薄弱環節。據研究,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有50%左右發生在事故的瞬間,大約有35%發生在傷害後的一二個小時內,大約15%的死亡發生在傷害後的7天之內。因此,及時正確的院前急救,能挽救許多生命,交能防止傷情惡化,減輕疼痛,預防併發症和殘症的發生。急救的基本方法是止血、包紮、固定、搬動和心肺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