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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指的是人們在工作、生產和社會生活中,爲維護公共事業和集體利益所必須遵守的行爲規範,是在執行後對所有人都有益的秩序。
公共秩序包括社會秩序、公共場所秩序、治安秩序、公共衛生秩序、交通秩序等。
社會公共秩序代表着全體公衆的共同利益和社會生活的正常要求,建立良好公共秩序是促進社會穩定有序發展的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之一,是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和鮮明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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