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檔電量爲每戶每月180度
第二檔電量爲每戶每月181-350度
第三檔電量爲每戶每月350度以上的部分。
在電價標準上,第一檔電量電價維持現行價格0.5656元
第二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5分錢
第三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3元。
自2013年起,階梯電價以年度爲週期結算電價。
年電量分檔標準爲:居民階梯電價以一個年度爲計費週期,月度滾動使用。
第一檔電量爲每戶每年2160度以內
第二檔電量爲每戶每年2161-4200度
第三檔電量爲每戶每年4200度以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