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
清明節起源於我國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重耳(晉文公)爲逃避政治迫害而流亡國外,路上飢餓難耐,又找不到吃的,隨臣介子推就割下了自己大腿上的肉,給晉文公做了一碗肉湯,後來晉文公做了國君,封賞羣臣,去唯獨忘掉了介子推,介子推不願做爭功討賞的人,他打好行裝,悄悄隱居去了。
晉文公聽說後,羞愧莫及,親自帶人去請介子推,然鵝,等找到的時候,介子推已經死了,裝殮時發現一血書,上寫道:“割肉奉君盡丹心,但願主公常清明。”爲紀念介子推,晉文公下令將這一天定爲寒食節。
不知不覺,到了歷史上評價最高的唐朝,寒食節也走到了“節”生巔峯,一個顯著標註就是,它得到了官方的正式認可,並且有了專屬自己的“小長假”,並且不斷地加長,從3天一直擴展到7天,並且收編了小弟-24節氣之一“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