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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拔試驗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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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拔試驗檢測標準

抗拔試驗的檢查標準

一、抽取數量 爲1%~3件取大值(板爲一般構件)

二、非破損檢驗 1、連續加荷制度,以均勻速度在2~3min時間內加荷至設定的檢驗荷載,並在該荷載下持荷2min。 2、分級加荷制度,應將設定的檢驗荷載均分爲10級,每級持荷1分鐘支設定的檢驗荷載,持荷2min。(任取一種即可) 3、植筋的荷載檢驗值爲1.15Nt(Nt爲錨固件連接受拉承載力設計值,應由設計單位提供,檢驗單位和施工等其他單位無權自行確定)

三、檢驗時間 結構膠完全固化的當天,最多不可超過3天。

四、設備儀器的要求 1、加荷能力比預計的檢驗荷載至少大20%,可以連續、平穩、速度可控的執行 2、可以保持力線和錨固件軸線的對中。 3、設備的支撐點與錨固件的淨間距大於6cm

五、結果評定 1、外觀無局部損壞 2、全部合格爲合格 3、有一根及以上不合格的時候需要另抽3根做破壞性試驗。

抗拔樁檢驗的規範要求是不能少於三根,但如果施工的工程磚的總數是小於50根的,那檢測的數量也不能小於兩根的。

地基的設計爲甲級和等級的樁基,那在檢測的時候檢測的數量是不能夠少於工程總樁數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