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
國際法,從學科分類上講,是一級學科,下含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三個二級學科。
一般意義上的國際法,即我們通常所稱的國際法乃是指國際公法,即“國家之間透過協議形成的,或者在國際交往中各國公認的,協調各國意志的,由國家單獨或集體的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的總體”。
從內容上看,現代國際法主要內容包括調整下列國家間關係的規則:
(1)領土法
(2)國際海洋法
(3)國際航空法
(4)外層空間法
(5)國際環境法
(6)外交關係法
(7)領事關係法
(8)國際條約法
(9)國際組織法
(10)國際人權法
(11)國際刑法
(12)國際爭端解決法
(13)戰爭法
共十三部,1領土法
2國際海洋法
3國際航空法
4外層空間法
5國際環境法
6外交關係法
7領事關係法
8國際條約法
9國際組織法
10國際人權法11國際刑法
12國際爭端解決法
13戰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