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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廣州社保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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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廣州社保繳費比例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和省、市相關檔案的規定,從2007年7月1日起,本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實施相關調整,現將有關內容通告如下:

一、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爲2006年度全省在崗月平均工資(2182元)的300%,即6546元下限爲2006年度全省在崗月平均工資(2182元)的60%,即1309元。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按2006年度全省在崗月平均工資,即2182元執行。

二、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爲200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27元)的300%,即9081元下限爲200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27元)的60%,即1816元。

三、對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單位,按原繳費工資基數調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