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報價的評審包括以下內容:
1、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報價
第一,單價項目
綜合單價的確定依據:項目特徵描述與設計圖紙不符,以清單爲準因施工過程中的變更,發承包雙方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徵依據合同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
暫估價:按清單提供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
風險費用:按招標檔案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內容和範圍,計入綜合單價。
第二,總價項目
報價審覈:投標人根據自身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措施項目及報價投標人調整、確定的措施項目,應透過評審安全文明施工費,按規定計算(不得競爭)。
2、其他項目費
招標人確定部分:暫列金額暫估價(材料、工程設備單價,專業工程的金額)。
投標人自主決定部分:計日工(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列出的項目和估算的數量,自主確定綜合單價,並計算計日工金額)總承包服務費(按照招標人提出的協調、配合與服務要求和施工現場管理需要,自主確定)。
3、規費和稅金
執行國家或省(部)規定的標準。
1初步評審:形式評審,資格評審,響應性評審,施工組織設計和項目管理機構評審,投標檔案澄清說明,報價有算數錯誤的修正。
2,詳細評審:經評審最低投標價,綜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