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會計人員職業違法行爲”的有:
1、不依法設定會計賬簿的行爲。
2、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爲。
3、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行爲。
4、以未經審覈的會計憑證爲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行爲。
5、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爲。
6、向不同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行爲。
7、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本位幣的行爲。
8、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行爲。
9、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行爲。
10、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法規定的行爲。
會計違規行爲包括哪些方面
會計違規行爲(即“違反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行爲)包括會計覈算不規範、會計基礎工作不規範、會計管理工作不規範。
一、
會計覈算不規範
①【單】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
原始憑證
或,填制、取得的
原始憑證
不符合規定的
②【證】以
未經審覈的會計憑證
爲依據登記會計賬簿
③【賬】不依法設定
會計賬簿
的私設
會計賬簿
的,或
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④【表】向不同使用者提供的
財務報告
編制依據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