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不起訴標準
醉酒駕駛,而且血夜中的酒精含量超出150mg/100ml的,合乎下列標準能夠面提起訴訟:
1、移車位: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意義就是爲了更好地移車位,並沒有到路面上行車,而且沒有產生重大安全事故。
2、特殊情況:碰到突發性、應急的事兒必須駛車,而且沒有出現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3、積極捨棄安全駕駛:醉酒駕駛一段距離後,積極捨棄再次安全駕駛,而且未產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4、隔時醉駕:飲酒後把車停放在餐館大門口,隔數鐘頭或過夜回餐館拿車安全駕駛,但血夜中酒精含量仍達醉駕規範的。
5、並未駛離:駕駛員醉酒後,在城市道路上開車並未駛離時被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