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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教師每週課時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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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教師每週課時量是多少

國家教育部規定教師每週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師每週工作量10—14節。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0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每週12節,音樂、體育、美術、通用技術、心理健康、資訊技術等每週14節。

2、初中教師每週工作量12—16節。語文、數學、英語每週12節,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每週14節,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資訊技術等學科每週16節

3、小學教師每週工作量14—18節。語文、數學每週14節,其他專任教師每週18節。概念的界定: 課時量指教師完成單位教學時間的教學任務,於課前、課中、課後所付出的腦力、體力勞動。含備課、教學準備、課堂教學、作業批改、個別輔導、技術設備維護維修等。2.標準課時量根據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綜合考慮各學科教師完成單位教學時間的教學任務所付出的腦力、體力勞動的情況,本意見把初中音、體、美等學科的課堂教學1課時作爲1標準課時量。標準課時量是教職工工作量考覈的主要依據。3.摺合係數以初中音、美、綜合實踐等學科的教學1課時作爲標準課時量1.0,其它學科以此爲參照進行折算產生摺合係數。4.周課時量學科教師五個工作日內由學校安排的課時總量。5.基礎工作量根據現行教學計劃、教師編制的規定,教師在五個工作日內承擔一(幾)科一(幾)班的教學任務,相對飽和或合適的課時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