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轉移社保卡內的餘額,需要將原參保地的醫保關係轉移到新參保地醫保中心,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第一步:到原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
第二步:參保人員或其新就業的用人單位向新參保所在醫保中心提出轉移申請並提供參保(合)憑證,新參保所在醫保中心受理申請後,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生成並向轉出地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第三步: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生成並覈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並提供給新參保所在醫保中心。
第四步,新參保所在醫保中心在收到《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資訊表》和個人帳戶餘額後,將轉移的個人帳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帳戶,根據資訊表補充完善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