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部門。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目前,我國野生動物由林業部門負責管理。林業部門在國家一級叫國家林業草原局,省一級叫省林業草原廳,市縣一級叫林業局。林業部門的主要責任是植樹造林、護林防火,保護野生動物也是他們的一項主要職能。
陸生野生動物歸林業部門管理,水生野生動物歸漁政部門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或者委託有關科學研究機構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估,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的調查、監測和評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野生動物野外分佈區域、種羣數量及結構
(二)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面積、生態狀況
(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主要威脅因素
(四)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情況等其他需要調查、監測和評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