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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農家樂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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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農家樂營業執照

餐飲服務營業執照的辦理需要提供的許可證比較多,但是每個地區對許可證的要求都不盡相同,《餐飲服務許可證》、《環保批文》、《衛生許可證》(很多地區要求不同,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根據所處位置不同要求也不同)、《消防許可》(根據經營場所和操作方式不同,需要辦理的規格也不同) 。這些許可證多數地區已經改爲後置許可,也就是可以先辦理營業執照,然後辦理許可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爲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覆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准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爲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爲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餐飲服務項目,提交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複印件餐飲服務項目因涉及到公共場所經營項目,還應提交區衛生局核發《衛生許可證》複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覈准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覈准申請書》)

6、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注:

1、申請登記爲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爲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複印件作爲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臺灣農民、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託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覈實的,依法進行覈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覈——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名稱及法人欄:應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覈准的一致。

二、地址欄:按經營場所的詳細地址填寫。

三、許可類型欄:

(一)餐館(又稱酒家、酒樓、酒店、飯莊等):指以飯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韓餐等)爲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包括火鍋店、燒烤店等。

1、特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館。

2、大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館。

3、中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館。

4、小型餐館:指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數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館。

如面積與就餐座位數分屬兩類的,餐館類別以其中規模較大者計。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當場分餐食用並快速提供就餐服務爲主要加工供應形式的單位。

(三)小吃店:指以點心、小吃爲主要經營項目的單位。

(四)飲品店:指以供應酒類、咖啡、茶水或者飲料爲主的單位。

(五)食堂:指設於機關、學校、企業、工地等地點(場所),爲供應內部職工、學生等就餐的單位。

四、許可證號格式欄: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餐證字+4位年份數+6位行政區域代碼+6位行政區域發證順序編號。許可證號中的數字如不足相應位數,應在數字前加零補足。

五、備註欄:

(一)各類餐館:單純經營火鍋或者燒烤的,加註“單純火鍋”或者“單純燒烤”。

(二)各類食堂:屬於工地食堂、學校食堂的,加註“工地食堂”或“學校食堂”。

(三)上述經營類別中的(一)-(四)類單位:

1、供應涼菜的加註“含涼菜”,不供應的加“不含涼菜”

2、供應自制裱花蛋糕的加註“含裱花蛋糕”,不供應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應生食海產品的加註“含生食海產品”,不供應的加“不含生食海產品”。

辦理手續

申請人向辦證視窗提交申請資料,由視窗工作人員初審,對符合規定的進行登記,並出具事前服務登記書,告知審查機構或人員的聯繫方式。由申請人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聯繫,落實現場指導、審查的具體事宜。

申請資料包括:

(一)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書。

(二)預先覈准名稱的證明。

(三)餐飲服務場所使用證明和設備佈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提出申請的餐飲服務經營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明覆印件。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性檔案或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請資料應用A4紙打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爲複印件的,均應在複印件上寫明“系原件複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未取得公章的企業在提供的資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非申請人本人前來辦理的,辦事人員應提供申請人委託書。

二、經現場指導、審查,持有結論爲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視窗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補正後受理。

三、按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放《餐飲服務許可證》。對不符合規定的給予書面答覆並說明理由。

環保批文由當地環保局審查,消防審批在當地派出所申請,或者在消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