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將社會保險規定爲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這裏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目前沒有強制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