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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本什麼同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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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本什麼同常住人口

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

     這是因爲:

     全面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是一個長期系統推進的過程,需要統籌規劃、穩步推進。針對制約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的瓶頸因素,應重點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以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與戶籍制度脫鉤爲方向,着力增強城鎮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健全多層次資金投入機制,構建科學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充分保障非戶籍常住人口既得合法權益,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向不能解決戶籍的常住人口全覆蓋。 

     一是積極探索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與戶籍脫鉤的新機制。推廣先進地區居住證制度、積分制等實踐經驗,積極探索新的體制機制,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與戶籍制度脫鉤分離,將不能解決城鎮戶籍的常住人口納入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範疇。

     二是健全多層次的投入機制和合理的成本分攤機制。探索創新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推進各類資本參與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建立科學的成本分擔機制,合理確定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責任。

     

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的要求

在完善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方面,《“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提出,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同常住人口掛鉤、由常住地供給的機制,穩步提高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數量和水平,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方案》還要求,保障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權利,以公辦學校爲主將隨遷子女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逐步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流入地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