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七大公害事件
1、比利時的馬斯河谷事件
2、美國多諾拉事件
3、英國倫敦的煙霧事件
4、美國的落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
5、日本水誤事件
6、神東川的骨痛病
7、蘇聯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件
世界七大公害
1、大氣污染
2、水質污染
3、土壤污染
4、噪聲污染等
世界上七大公害指的是:地面沉降、大氣污染、水質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振動、惡臭。其中地面沉降的原因有1、自然因素包括構造下沉、地震、火山活動、氣候變化、地應力變化及土體自然固結
2、人爲因素主要包括開發利用地下流體資源(地下水、石油、天然氣)、開採固體礦產、岩溶塌陷、軟土地區等。
世界七大公害是指大氣污染、水質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振動、地面沉降、惡臭,來源於1967年日本《公害對策基本法》第2條定義爲:由於工業或人類其他活動所造成的相當範圍的大氣污染、水質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振動、地面沉降、惡臭,以致危害人體健康和生活環境的狀況。現各國立法均用並准此定義。但是隨着環境保護的發展,其內涵不斷擴大,如妨礙日照、妨礙通風、光害、電磁輻射、放射性危害等在20世紀70~80年代逐步列爲其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