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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配件質量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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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配件質量國家標準

一、電動機

1.電動機定子和轉子溫升不超過25℃

2.定子與轉子間隙1mm。

3.電動機軸向竄動量不大於3mm。

4.軸承溫度不超過80℃。

5.額定電壓值波動在±7%以內。

6.電動機空載電流中任何一相與三相平均值的偏差不大於平均值的10%。

7.曳引電動機振幅及軸向竄動量允許值:

振幅允許值:1000轉/分:≤0.13mm。750轉/分:≤0.16mm。

軸向竄動:10kw:0.5mm。10-20kw:0.74mm。30kw以上:1.0mm。

二、制動器

1.得電立即鬆閘、失電立即抱閘。

2.電磁力應大於制動力。

3.瓦閘與制動輪的接觸面積應大於瓦閘面積的80% 。

4.鬆閘時,瓦閘與制動輪的間隙最好在0.3~0.5mm,不大於0.7mm。

5.制動器線圈正常工作溫升在60℃以下,最高不超過85℃。

6.制動器軸鎖磨損超過原直徑5%或橢圓度超過0.5mm時應更換。

7.制動瓦片磨損量達原厚度1/4時應更換。

三、曳引輪

1.材料要求:耐磨、延伸率大、磨擦係數大,一般用球墨鑄鐵。

2.繩槽型式:

(1)半圓槽:摩擦係數小,用於全繞式電梯。包角大於330°。

(2)速切口半圓槽:摩擦力適中,用於半繞式電梯。包角應大於135°。

(3)V型槽:摩擦力大,不常用,有時在載貨電梯中用。

3.曳引輪的節圓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應大於40。

4.曳引輪的節圓直輕與電梯執行速度有關。

四、導向輪

1.用於半繞式時,稱過橋輪。用於全繞式時,稱抗繩輪。

2.繩槽應爲半圓槽。

3.槽深大於d/3。

4.槽的圓弧半徑R比鋼絲繩半徑放大1/20。

5.導向輪節圓直徑應比鋼絲繩直徑大40倍以上。

6.導向輪安裝時離機方地面距離應大於10cm。

五、減速器

1.減速箱的作用是降低曳引機輸出轉速,增大輸出轉距。

2.電梯蝸桿傳動有圓柱型蝸桿傳動和圓弧面蝸桿傳動兩大類。

3.蝸桿在蝸輪上面稱蝸桿上置式,蝸桿在蝸輪下面稱蝸桿下置式。

4.蝸輪副的齒面間隙應在0.095~0.19mm之間。

5.電動機主軸與蝸桿的同軸度:剛性連接≤0.02mm,彈性連接≤0.1mm。

6.連接器外圓的徑向跳動不應超過1/3000。

7.掌握好潤滑油型號、加油量、漏油情況等。

8.減速器各機件和軸承溫度不高於60℃,箱體內油溫不得超過85℃。

六、曳引鋼絲繩

1.至少有兩根獨立的鋼絲繩。

2.曳引輪節圓直徑與鋼絲繩直徑之比不應小於40。

3.鋼絲繩的公稱直徑不小於8mm。

4.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三根或三根以上:12,兩根:16,捲筒驅動:12

5.鋼絲繩與繩頭連接處的強度不應小於鋼絲繩自身強度的80%。

6.各根鋼絲繩應受力均等,小於5%。

7.空載到滿載的網絲繩伸拉量不超過20mm。

8.端接型式:錐型套、自鎖楔型、繩夾。

9、鋼絲繩報廢標準:

七、補償繩

電梯額定速度超過2.5m/s時,應使用速張緊輪的被償繩。

張緊輪的節圓直徑與補償繩的公稱直徑之比應不小於30 。

電梯額定速度超過3.5m/s時,應增設一個防跳裝置。

八、廳、轎門技術要求

1.門扇與門套,門扇下端與地坎之間的間隙:客梯1~6mm,貨梯1~8mm。

2.開門刀與各層廳門地坎之間的距離:5~10mm。

3.各層廳門門鎖上的滾輪端面與轎廂地坎間的距離:5~10mm。

4.各層廳門地坎的不水平度≤2/1000。

5.各層廳門地坎應略高出裝修後的地面2~5mm。

6.各層在門地坎至轎門地坎的距離偏差均爲0~+3mm。

7.滾輪架上的偏心輪下導軌下端面的距離不應大於0.5mm。

8.廳門門套立柱和框架立柱的不垂直度和橫樑的不水平度不超過1/1000。

9、中分式門的門扇在對口處應平整,兩扇門的不平度不應大於1mm,門縫在整個可見高度上均不應大於2mm。

10、門在開足後,門扇不應凸出轎廂門套,應適當縮入5mm左右。

11、門在開、關過程中應平穩,不應有跳動、抖動現象。

12、廳門門扇上應裝有強迫關門裝置。

13、被動門應設有電氣聯裝置。

14、門鎖門鉤子鉤進量大於7mm。並開始與電鎖聯鎖觸點接觸。

15.關門阻止力應不大於150N。

九、導軌

1.導軌支架的安裝

2.連接方式:

A:對穿螺栓固定法

B:預埋螺栓固定法

C:預埋鋼板焊接固定法

D:膨脹螺栓固定法。

E:直接埋入法

3.支架水平度:5mm

4.支架間距:

(1)一定要保證每根導軌有2只支架。

(2)間距不大於2.5M。

(3)與連接板不能垂直。

5.導軌安裝

(1)垂直度:轎廂側小於1.2mm/5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導軌:小於2mm/5M

(2)接頭縫隙:轎廂導軌不大於0.5mm ,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導軌:不大於1mm

(3)接頭臺階:不大於0.05m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導軌:不大於0.15mm

(4)修光長度:250~300mm

(5)與支架的連接:不能用焊接方法。

(6)導軌的最底端不能懸空。

(7)軌距要求:轎廂0~+2mm,對重:0~+3mm

十、導靴

(1)固定式滑動導靴:適用於V≤0.63m/s 。

(2)彈簧式滑動導靴:適用於V≤2m/s 。

(3)滾動導靴:適用於V>2m/s 。

1.滾動導靴的水平移動量爲1mm,頂面移動量爲2mm。

2.導靴側面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厚度的25%(雙面計算)

十一、緩衝器

1.彈簧式緩衝器(蓄能型)

用於速度:V≤1m/s的電梯上。

緩衝行程:S=0.135V 2(M)且不小於65mm 。

越程距離:200~350mm。

2.液壓式緩衝器(耗能型)

可用於任何速度的電梯。

緩衝行程:S=0.067V 2(M),且不小於420mm。

越層距離:150~400mm。

3.安裝維修技術要求

轎廂底部碰撞板中心與其對應的緩衝器面板中心偏差≤20mm。

對重底部碰撞板中心與其對應的緩衝器面板中心偏差≤20mm。

彈簧緩衝器頂面不水平度不應超過4/1000。

轎廂側使用兩個緩衝器時,同一基礎上的兩個緩衝器頂部與轎底對應距離的偏差不大於2mm。

採用液壓緩衝器時,其柱塞垂直度不大於0.5%。

液壓緩衝器壓實後重力離開應在120秒內自動復位。

緩衝器應有防塵防鏽措施

十二、限速器

1.最低動作速度:115%V

2.最大動作速度:

(1)瞬時式安全鉗:0.8m/s

(2)漸進式安全鉗,電梯速度≤1m/s時:1.5m/s。

(3)其它:1.25V+0.25/V

3.安全鉗電氣開關動作速度:90-95%V 0(V0限速器動作速度)

4.對重側限速器動作速度略高於轎廂側限速器動作速度,但不能超過10%。

5.限速器輪的節圓直徑與限速器鋼絲繩的公稱直徑之比不小於30。

6.限速器鋼絲繩直徑不小於6mm,安全係數不小於5。

7.限速器輪的不垂直度不大於0.5mm。

8.張緊裝置必需是浮動的,重錘不小於30kg。有斷繩保護開關。

十三、安全鉗

1.瞬時式安全鉗適用於額定速度不超過 0.63m/s 的電梯。

2.漸進式安全鉗適用於額定速度大於 1.0m/s 的電梯。

3.制停距離H=V12/2g+0.10+0.03(m)

十四、井道頂部空間和底坑的尺寸要求

1.井道頂部空間,當對重完全壓實在緩衝器上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轎廂導軌長度應能提供≥ 0.1+0.035V 2 (m) 的進一步制導行程。

(2) 井道頂部最底部件與轎頂站人空間底平面的垂直距離≥ 1.0+0.035 V 2 (m) 。

(3)井道頂部最底部件與固定在轎廂頂上的設備的最高部件之間的距離≥0.3+0.035V2(m)

2.當轎廂完全壓實在緩衝器上時,應同時滿足:

(1)對重軌導長度應能提供一個≥0.1+0.035V 2(m)的進一步制導行程。

(2)底坑內應有能放進一個不小於0.5米×0.6米×1.0米的距形體。

(3)底坑的底部與轎廂最低部分間的淨空距離應不小於0.5米。該底部與導靴或滾輪、安全鉗楔塊、護腳板或垂直滑動門的部件間的淨距離不超過0.1米。

十五、井道

1.當相鄰兩層門地坎間的距離超過11米時,其間應設定安全門。

2.檢修門、安全門和檢修活板門均不得朝井道內開啓。

3.門和活板門均應裝設用鑰匙操縱的鎖,當門、活板門開啓後不用鑰匙也能將其關閉和鎖住。

4.檢修門與安全門即使在鎖住的情況下,也應能不用鑰匙從井道內部將門開啓。

5.只有檢修門、安全門以及檢修活板門均處於半閉狀態時,電梯才能執行。

6.電梯執行部件之間水平距不小於0.3米,隔離欄貫穿整個井道高度。

7.電梯提升高度大於30米,應裝對講裝置,應有補償裝置(繩或鏈)。

8.電纜線移動彎曲半徑8芯不少於250mm。16~14芯不少於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