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刑事案件可以直接逮捕嗎

心理 閱讀(1.62W)
刑事案件可以直接逮捕嗎

刑事案件可以直接逮捕。一下兩種情況可以直接逮捕。1、公安機關沒有采取逮捕措施,在移送審查起訴後人民檢察院認爲應當採取逮捕措施的,或者在審查起訴階段因爲情形變化不再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而需要逮捕的2、檢察院自偵案件中需要逮捕的情況。

無論是檢察院批准逮捕的,還是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的,應當將批准或者決定逮捕的文書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執行。

這個根據案件屬性來決定,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是不能直接逮捕的。特殊情況除外。逮捕必須檢察院批准或法院決定,公安部門只負責執行,不能自行決定予以逮捕。

特殊情況,刑事案件可以直接批准逮捕的條件有: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

3、有證據證明該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4、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爲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

5、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6、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刑事案件可不可以直接逮捕,要分情況而定,法律決定逮捕的機關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如果對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報經人民檢察院批准,並由公安機關執行。根據上述規定,在刑事案件辦理中,只有案件到法院階段,才能由法院直接逮捕外,其他階段,逮捕均需要檢察機關批准,直接逮捕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