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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後未滿三週年可以立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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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死後未滿三週年可以立碑嗎

過去立碑是死後三年才能立碑,現在也不講究了。在農村經常看到父母剛過世,在出殯時同時立碑。過去人去世後最短時間也要三週年後立碑,立碑要距墳墓要超過一米遠。而如今有的立碑緊靠墳墓,植樹甚至栽在墳上,這大忌。傳說人死後靈魂三週年內還沒有歸,而早立碑擋住了逝者歸位的路。橫禍傷亡如車禍和自殺而死的人也是不能立碑的。

過去不能立,現在應該可以立了。

在過去,人們對去世的人的講究非常躲,也非常仔細。比如什麼頭七二七一直到七七。之後是五十日,一百日等等等等。一直排到三週年。三週年的時候,樹碑立傳。

現在的人生活節奏快,而且還不講究。發喪當天,就能連三週年幾年一起過了。

到墓前送水送飯也一次性全都送了。比如,第一天送飯,第二天送湯,第三天送水。

現在的人,飯,湯水一起折在一起,(片湯)逝者不生氣纔怪呢。

所以,現在,未滿三週年,可以立碑。只要時間差的不是太離譜就行。要是仔細算的話,立碑還就在三週年以內立了。

因爲現在有不少人,都會在快到三週年的那幾天立碑,之後用紅布包住,三週紀念哪天再解開紅布。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