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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列傳第三十二·許敬宗李義府傳》記載:
咸亨元年,(許敬宗)抗表乞骸骨,詔聽致仕,仍加特進,俸祿如舊。
三年薨,年八十一。高宗爲之舉哀,廢朝三日,詔文武百官就第赴哭,冊贈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大都督,陪葬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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