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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統招考試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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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統招考試考什麼

音樂類統考注重考覈或檢測考生的演唱(奏)能力、識譜能力、聽覺分析能力與音樂基礎理論,選拔具備學習音樂專業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基本條件有潛能的學生。考試科目及分值:基本樂理、音樂常識、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專業總成績滿分爲300分。

考試形式及要求

(一)聲樂

聲樂主科主要從考生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等方面進行考覈。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歌曲或戲曲片段),主要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試。聲樂主科考試不提供現場鋼琴伴奏。要求思想內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質純淨,有良好的科學發聲方法(喉頭穩定,富有共鳴,有氣息支撐),吐字清楚,風格把握較爲準確,音準節奏正確,有良好的樂感和演唱氣質,表現能力強,形象佳。

(二)器樂

器樂主科主要從考生演奏姿勢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等方面進行考覈。考生可自選樂器種類,主要包括各種鍵盤樂器、各種常見常用的西洋管絃樂器、民族管絃樂器與電聲樂器等(除鋼琴以外,其他樂器考生自備)。要求音準、節奏均好,演奏姿勢、方法正確,基本功紮實,演奏技巧高,表現力強,有良好的樂感,風格把握較爲準確,演奏氣質良好,形象佳。

(三)視唱

視唱即看譜即唱,主要從考生音準、節拍節奏、視譜能力、表現能力等方面進行考覈。考生使用考場準備的平板電腦現場抽題,試題爲五線譜,不分等級,難度設定在兩升兩降調號範圍以下的各類調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兩種唱名法分值相同。

(四)音樂基礎知識

音樂基礎知識包括音樂理論基礎和中外音樂常識兩部分內容,是學習音樂應該瞭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識。考生可參考李重光的《音樂理論基礎》、《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基礎知識考試指南》(河南省教育學會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專業委員會編)及現行中學統編教材,掌握音樂基礎知識,具備音樂基本鑑賞能力,並能正確表達與運用。

(五)聽音識譜(給標準音)

聽音識譜採用五線譜記譜,主要考覈考生對音高、音調、節奏的聽辨和識別能力。考生收聽用鋼琴彈奏的錄音,根據標準音聽辨識別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絃、節奏、旋律片段等。要求考生能夠準確聽辨識別音高並能辨別正確的節奏節拍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