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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就准許性來講,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因爲目前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某個公司或工廠生產的產品,不能以他們公司或者廠的名字命名。
但是在市場經濟和生產銷售的商業活動中來講,現在已經很少有公司或者工廠這樣做。具體不這麼做的原因有規避風險、豐富產品線提升競爭力或代工其他公司產品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夠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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