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入戶小孩單獨戶口隨遷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父母)到實施機關受理視窗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二)實施機關現場受理,並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
(三)實施機關出具《准予遷入證明》。
辦理條件:
父(母)爲東莞戶籍,與父(母)分居兩地且年齡在18週歲以下的非東莞戶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戶東莞。
辦理地點:
1、入戶地鎮街(園區)戶政辦證視窗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大朗、鳳崗、塘廈、謝崗、清溪、橋頭、橫瀝、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週六: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2、東莞市民服務中心: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鴻福路199號市民服務中心政務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