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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城鄉居民社保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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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城鄉居民社保繳費標準

目前,參加山東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全省統一設爲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繳費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此外,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繳費即補。對選擇3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可以提高補貼標準,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羣體,市、縣(市、區)政府爲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