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的遺產,首先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配偶的,剩下的一半由戶主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繼承,如果戶主的父母已經不在了,就由戶主的配偶和子女共同繼承,有些戶主的子女因爲工作生活等原因把戶口遷出了,和戶主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但是不影響子女共樣享有繼承權。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子女(所稱爲婚生和非婚生),父母(親父母養父母)
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繼承順序要先按照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不存在,那就按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