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駕駛員適任證書適用的船舶等級分爲:
1、一等適任證書:3000總噸及以上或主推進動力裝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
2、二等適任證書:500至30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
3、三等適任證書:未滿500總噸或主推進動力裝置未滿750千瓦船舶。
但無限航區(含近洋航區)、沿海航區(含近岸航區)值班水手或值班機工適任證書適用的船舶等級爲500總噸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
無論是駕駛還是輪機都分三類,分別是:
一類、1000總噸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類、300總噸及以上至1000噸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類、300總噸以下150千瓦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