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駕駛證明在你居住地的交警隊辦理就行了:
1、安全駕駛經歷證明則是從駕駛經歷證明裏面剔除掉不安全駕駛經歷之後剩下的安全部分的證明
2、安全駕駛經歷一般要求是連續的,中間不能有事故的駕駛經歷。
3、如果中間有初見事故或者意外的經歷,則是需要重新從事故或者意外之後的經歷時間點開始重新計算和認定的。
一、證明內容
證明該駕駛員“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交通違法未記滿12分”。
二、出具證明機關及視窗
上述證明在轄區交警大隊車管部門可以開具。無車管部門的,可在該大隊違法處理視窗辦理。
三、申請人員要求
1、持本地車管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2、持本地戶籍的居民,非本地戶籍但持有本地居住證的人員。
四、出具《證明》所需證件和憑證
1、申請人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原先需要運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提供的各類表格,現已無需提供。
根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第十三條 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三)經營場所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複印件
(四)教練場地使用權證明或產權證明及複印件
(五)教練場地技術條件說明
(六)教學車輛技術條件、車型及數量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
(七)教學車輛購置證明(申請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的無需提交)
(八)各類設施、設備清單
(九)擬聘用人員名冊及資格、職稱證明
(十)根據本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申請從事普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在遞交申請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相關人員安全駕駛經歷證明,安全駕駛經歷的起算時間自申請材料遞交之日起倒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