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民政廳、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做好全省80週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閩民保〔2015〕70號)精神,從2015年1月1日起,向80週歲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高齡補貼。經研究決定,發放2022年第三季度80週歲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齡補貼207人62100元,其中第三季度發放農村低保高齡補貼193人57900元,發放城鎮低保高齡補貼14人4200元。
該款實行社會化發放,未辦理身份證不能開戶的80週歲以上低保老年人由鎮鄉(街道)負責發放,望各鎮鄉(街道)及時把未開戶對象的高齡補貼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