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勞動能力、無收入和其他生活來源的,按照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全額享受。
(二)有一定收入的,按照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差額享受。
(三)農村低保對象中的優撫對象、重殘人員、重病人員、高齡老人和單親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在享受第(一)項或者第(二)項規定的低保待遇基礎上,按照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再上浮一定比例享受,具體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一)申請書、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戶主照片
(二)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書等)
(三)戶主及家庭成員從事工作的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在職職工提供近6個月工資收入的單位證明)、近期無收入的人員提供近3個月家庭電費和電話費繳費單等資料
(四)下崗證、養老保險證明、失業保險證明、離(退)休證、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證明、按有關政策領取一次性補助費的數額及用途證明
(五)勞動能力狀況證明、傷殘證等
(六)符合就業條件而未就業人員,需首先到有關部門進行求職登記,並由有關部門提供求職登記證明。
(七)有關裁決判決材料以及民政部門認爲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