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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非公開發行股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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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非公開發行股票規定

規定如下:

1、創業板股票非公開發行,不再要求連續2年盈利。創業板股票再融資,不再要求前次融資額使用完畢,只要求披露使用情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不得超過總股本的30%(原來20%)。意思是原來不符合規定,現在也可以繼續來籌錢,已經籌到錢,可以接着籌錢。

2、 創業板股票公開發行,不再要求資產負債率高於45%。公開發行就是配股。配股的意思是你跟親戚或者朋友籌碼不到錢可以跟老爸老媽籌錢。等於是降低了配股的條件。

3、主板/創業板非公開發行對象數量上限,由10名/5名統一上調至35名。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意思是原來只能跟五到十名籌錢,現在可以跟35個人籌錢,使得小機構和個人可以一起衆籌了。已經六個月必須會走路了,現在十二個月會走路也可以延長了時間點更加寬裕了,提高了項目融資的成功率。

4、非公開發行解禁期縮短,原來控股股東36個月、普通投資者12個月,現在都減半,分別改爲18個月、6個月,且不再受減持規則的限制。以前你只能賣一半過段時間再賣,現在可以直接可以直接賣,這樣籌錢給你的朋友資金使用率將提高,會讓借錢給你的朋友更敢投錢給你。

5、非公開發行定價可以更低,原規定是價格不得低於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平均價的90%,現在改爲80%。意思是先給你計提兩個跌停,兩個跌停以後你纔會虧錢,以前是一個跌停。投資者的成本降低了,這讓投資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