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440年左右。
戶部請頒行錢糧文冊
隆慶元年(1567)五月初十日,戶部奏: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至四十五年,凡京運京邊錢糧完欠起解追徵數目及貧民不能完納者,備紀於錢糧文冊之中,自縣送府,自府送布政司,耒年入覲時送戶部稽考,如有隱漏、那移,侵欺以及不如式者,即行參治。穆宗允准。
距今440年左右。
戶部請頒行錢糧文冊
隆慶元年(1567)五月初十日,戶部奏:自嘉靖三十六年(1557)至四十五年,凡京運京邊錢糧完欠起解追徵數目及貧民不能完納者,備紀於錢糧文冊之中,自縣送府,自府送布政司,耒年入覲時送戶部稽考,如有隱漏、那移,侵欺以及不如式者,即行參治。穆宗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