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理財措施緩和矛盾利農民,財政增收醫“積貧”。
青苗法仲春貸谷給農民,夏秋償還息二成。
募役法權貴農民皆復役,以錢代役多富人。
農田水利法政府鼓勵興水利,開墾荒地大盛行。
方田均稅法丈量土地重施行,按徵田稅較公平。
市易法政府設立市易務,賤買貴賣物價穩。
②軍事措施對付遼夏平抗爭,醫治“積弱”在強軍。
保甲法農戶十家爲一保,保丁作戰又農耕。
將兵法禁軍將官初固定,充實邊防強軍訓。
③教育措施選賢用能防“冗官”,提高素質爲新政。
科舉改革考試科目廢明經,增設明法考律令。
整頓太學賢者免試成官員,重編教材重儒經。
④評價積極方面北宋新政多成就,積貧積弱有變更。
軍事實力亦增強,擊敗西夏民心振。
開墾荒地修水利,財政收入亦漸增。
失敗因素變法失敗多原因,用人不當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