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戶口需要帶上父母身份證複印件 戶口簿複印件。結婚複印件。村裏證明,小孩出生醫院證明。去派出所上戶。如果上父親戶口上就不用母親的身份證複印件。上戶時戶口本上頭一頁寫戶主名,第二頁孩子父親名,弟三頁就是新上戶的姓名,上戶就完成。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
身份證的資訊要和戶口本上的資訊一致,個人建議同時建議辦理上戶的父母多帶幾份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因爲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留底。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
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一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着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戶口,落在哪方戶口就要去哪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這個證明需要家長帶着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需攜帶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和結婚證的複印件。
醫院出生證明
新生兒上戶口,出生證明是必須有的。出生證明的辦理是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辦理時需要父母的身份證,結婚證,住院清單及複印件和孩子姓名。
有的地方給孩子上戶口,還需要村居委會的證明信,證明內容大致有兩人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是本村的村民,證明孩子的一些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