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1、具有相應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主管藥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2、具有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主管藥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3、具有相應專業碩士學位,認定主管藥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具有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認定主管藥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考試科目
藥學類:考試科目爲: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爲: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四個科目。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日期原則上爲每年10月。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以四年爲一個週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透過應試科目。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