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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社保南陽轉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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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社保南陽轉移流程

1、由新單位出具養老保險關係接收函,並在其企業註冊地的社會保險中心蓋章。

2、由老單位憑上面說的接收函到其註冊地的社會保險中心跨統籌地區轉出手續,取得加蓋了社會保險中心印章的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

3、由新單位憑第2條中所說的轉移單和您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要先經勞動局鑑證)辦理跨統籌地區轉入手續。

一、辦理條件

1、員工按規定已在鄭州市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基金有積累。

2、員工已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務關係,並擬離開鄭州,不繼續在鄭州工作。

3、可由員工本人辦理,也可委託他人辦理。

二、轉保需提供的資料

1、提供填寫完整的《鄭州市企業員工退(轉)社會保險金申請表》或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申請表》或單位證明均須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

2、出示個人身份證原件並提交複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證,還須複印身份證背面)。

3、提交《鄭州市職工社會保險證》或《鄭州市勞動保障卡》。

4、員工個人繳費清單1份(打印從員工參保第一個月到最後一個月的繳費紀錄,可在所在區社保管理處打印或在個人服務中心商務中心打印)。

5、轉入地社保機構接收函(接收函上需註明轉入社保機構的帳號戶名、開戶銀行全稱及開戶帳號)。

6、受委託代辦轉保事宜者還須提供由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委託書上須有委託人的簽名及指模,並加蓋委託人最後一個續費單位的公章或人事專用章,或提供經公證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張有醫療或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的,要提供委託人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複印件(注:開戶不滿一個月的銀行存摺和銀行卡不予受理),並填寫轉帳申請書一式兩份。

三、辦理程序

1、員工憑身份證和《申請表》取號排隊。

2、填寫銀行“借記卡”申請表,複印相關資料,打印清單,靜候叫號。

3、聽到叫號後到指定視窗打印轉保單據。

4、員工本人覈對無誤後在單據上簽名並按指模,並註明聯繫電話

5、員工應轉出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由社保機構負責轉入員工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轉保人須到財務視窗領取轉移單據。如轉保員工個人帳戶還有醫療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餘額,在員工本人前來辦理轉保業務的情況下,員工還須到銀行視窗領取銀行借記卡(卡內存入醫療、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餘額)在由代辦人前來辦理轉保業務的情況下,代辦人提供委託人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複印件並填寫轉帳申請書一式兩聯後,在財務視窗另外領取一份結算單據,由社保機構負責將醫療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餘額匯入上述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