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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責任缺位的主要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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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責任缺位的主要表現形式

一是責任傳導不到位,沒有將相關政策和規定傳達到基層,沒有將有關責任分解到部門和每個人,沒有明確責任分工。

二是沒有起到探頭作用,對各方面的監督的不深不細,有走形式走過場的現象。

三是監督的內容和方式方法有待進一步拓展。現有的手段不能完全涵蓋工作的方方面面,還有空白和死角,有待進一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