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聚美館>智慧生活>心理>

居所和住所的區別

心理 閱讀(2.58W)
居所和住所的區別

住所是一個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個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居所在實踐中一般是指一個人連續居住了較長時期但又不準備永久居住的居住地。與住所相比,居所在許多國家並沒有一個嚴格的法律定義,因而各國對居所的認識和判定標準並不很一致。

但一般認爲,居所與住所至少有兩點區別:

(1)住所是個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們因某種原因而暫住或客居之地

(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種意圖,即某人打算將某地作爲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是指供個人長期有效使用的房產,該標準強調的是人們居住的事實,即某人在某地已經居住了較長時間或有條件長時期居住,但並不強調其在此長期居住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