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車型:車架號:
發動機號:車牌號:登記日期:車身顏色:
丙方:協議內容
一、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所有權屬於甲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於年月日時分將車賣給乙方,經雙方協商價格爲(大寫):整。
並於年月日時分交付車輛於乙方,交付時已由丙方安排專人檢測,檢測結果爲:
甲乙雙方對此檢測結果不持異議,並確認丙方無需基於該檢測承擔責任。
三、因,故甲乙雙方約定該車輛在乙方全部付款後仍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由乙方享有所
有權並實際使用,待後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將車輛及時過戶給乙方,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
商。甲乙雙方確認:丙方已將全款交付但車輛不過戶的風險告知甲乙雙方,甲乙雙方明確知曉該風險但仍然願意進行
交易,若在本協議簽訂後發生任何爭議或受到任何損失的,都與丙方無涉,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四、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前所發生的法律責任與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此車自年月日時分以後所發生的法律責任與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以後車輛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擅自進行處置,否則應賠償乙方和丙方全部損失。
六、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所引起的或與此相關的任何爭議,協商不成三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證:身份證:
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