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化學品的閃點進行分類。
閃點小於28的屬於甲類,常用的有甲醇、乙醇、甲苯、丙酮、丁酮、異丙醇。
閃點爲28-60的,屬於乙類。
可燃物屬於丙類。
難燃和不燃分屬於丁戊。
由此可見,丙類化學品是可燃物。
可燃物是指可以燃燒的物品。
可燃物是煙火藥能量的主要提供者,所以在煙火藥中可燃物的選擇是十分重要的。
選擇可燃物時如果選用極易氧化的,當與氧化劑混合時則機械感度極高,如赤磷。
另外,熔點比較低的可燃物組成的煙火藥,在相同的條件下機械感度則高、如鎂、硫、沒食子酸、雄黃等。
丙類化學品是什麼意思
1、甲類:閃點<28℃的液體
2、乙類:28℃≤閃點<60℃的液體、自燃物品
3、丙類:閃點≥60℃的液體、可燃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