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一般不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除非獲得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特別授權,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不然只能以其所帶代表的機關名義進行行政行爲。
是按照國家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而設立的,代表國家依法行使行政權,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也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1]它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管理國家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
沒有。
一般不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資格,除非獲得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特別授權,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不然只能以其所帶代表的機關名義進行行政行爲。
是按照國家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而設立的,代表國家依法行使行政權,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也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1]它執行代議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管理國家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