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攜帶
電池可以帶上飛機,一般的普通電池不屬於違禁品,而且帶上飛機也不會對其他乘客造成影響,但是如果是鋰電池並且數額大於160wh則不能帶上飛機,另外部分含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也禁止帶上飛機。火車上沒有規定,是可以帶電池的。
可以的,普通電池可以帶上飛機但不能託運,如果是鋰電池額定能量超過160Wh則嚴禁攜帶。旅客爲個人自用內含鋰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可作爲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
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可以上飛機。
除鋰電池之外,其餘類型的電池都能託運,不過,電池在過安檢時需要從行李裏面拿出來檢查,比較麻煩,建議將電池放在隨身攜帶的行李當中。所帶的鋰電池額定能量不得在160Wh以上,鋰含量不得多於2g。超過100Wh,低於160Wh的鋰電池需經過航空公司的批准。備用鋰電池攜帶數量不可以大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