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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式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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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式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指一條一條呈現的格式。條款式。又稱條文式、條目式、條列式、條項式。主要用於法規性公文寫作。

主要有四種寫作形式:

一是序言加條項式。序言寫明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等事項領起條(項)的具體內容,文前一般用小寫漢字編列順序號。

二是分項直陳式。即直接將規章內容分項寫出,列完即止。

斷條連式。正文多分爲總則、分則、附則三大部分,採用章、條、款、項四級結構。第一章“總則”用若干條寫明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主管部門等事項。

最後一章“附則”寫文字生效日期、實施要求等內容在“總則”“附則”之外的中間部分爲“分則”,一般分爲若干章,分條寫明相關的做法、措施、要求以及違規處理辦法。

條目式簡歷就是直接寫:xx年x月—xx年x月 在xx(哪裏)xx(幹什麼) 職務:依此類推。你可以按照上述格式寫,也可以製作成表格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