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訓》
能識人。知人善惡,賬目不負。
能接納。禮文相待,交關者衆。
能安業。厭故喜新,商賈大病。
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能敏捷。猶豫不決,終歸無成。
能討賬。勤謹不怠,取行自多。
能用人。因才器使,任事有賴。
能辯論。坐財有道,闡發愚蒙。
能辦貨。置貨不苛,蝕本便經。
能知機。售貯隨時,可稱名哲。
能倡率。躬行以律,親感自生。
能運數。多寡寬緊,酌中而行。
《經商十八法》
生意要勤快,切勿懶惰,懶惰則百事廢。
接納要謙和,切勿暴躁,暴躁則交易少。
價格要訂明,切勿含糊,含糊則爭執多。
賬目要稽查,切勿懈怠,懈怠則資本滯。
貨物要整理,切勿散漫,散漫則查點難。
出納要謹慎,切勿大意,大意則錯漏多。
期限要約定,切勿延遲,延遲則信用失。
臨事要盡責,切勿放任,放任則受害大。
用度要節儉,切勿奢侈,奢侈則錢財竭。
買賣要隨時,切勿拖延,拖延則機會失。
賒欠要識人,切勿濫出,濫出則血本虧。
優劣要分清,切勿混淆,混淆則耗用大。
用人要方正,切勿歪斜,歪斜則託付難。
貨物要面驗,切勿濫入,濫入則質價低。
錢賬要清楚,切勿糊塗,糊塗則弊竇生。
主心要鎮定,切勿妄作,妄作則誤事多。
工作要細心,切勿粗糙,粗糙則出劣品。
說話要規矩,切勿浮躁,浮躁則失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