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船舶駕駛證的流程,分別是:
(1)到船員服務部,進行爲期三天的學習,在獲得相關證明後,參加該證件的相關培訓
(2)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進行對身體的各種檢查,檢查合格了之後,就可以參加培訓了
(3)到指定地點進行學習船舶駕駛的各種知識。通常這個學習的時間爲一到三個月
(4)等培訓結束之後,就可以去指定地點進行船舶的統一考試
(5)考試透過後,領取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第十九條
內河船舶船員的適任考試分爲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
理論考試應當以理論知識爲主要考試內容,重點對內河船舶船員專業知識的掌握和理解程度進行書面測試。
實際操作考試應當透過對相應船舶、模擬器或者其他設備的操作等方式,對內河船舶船員專業知識綜合運用、操作及應急等能力進行技能測評。
二、取得《適任證書》,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1、已經取得船員服務簿
2、符合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規定的內河船舶船員適任崗位健康標準
3、經過與所申請《適任證書》類別、職務資格相對應的內河船舶船員適任培訓
4、透過國家海事管理機構規定相應科目的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
5、具備本規則附件規定的內河船舶船員有效水上服務資歷,並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首先參加船員服務部,經過3天學習後參加考試,獲得水手證或機工證,憑此證方可上船工作,積累水上資力。
然後,憑水上資歷證明和相關證件,報名參加船舶駕駛培訓。
現在對水上工作人員的基本素質要求較高,如考三等(駕駛200總噸以上船隻)的須有初中以上畢業文憑,考二等(駕駛600總噸以上船隻)的須有高中以上畢業文憑,考船長則須有水運院校中專以上畢業文憑,或者其他院校大專以上畢業文憑。